市政协常务委员:
根据《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履职报告制度》(淮政协〔2022〕31号)文件要求,现就市政协常务委员提交年度履职报告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交对象
市政协九届常务委员。
二、提交方式
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报送。
三、报告内容
常委履职报告以综合报告形式提交,履职报告应真实反映常委本人年度内参与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职责的情况,主要内容参照《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履职报告制度》规定。
四、有关事项
履职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、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,不超过1500字。市政协将对履职报告进行汇总,遴选部分常委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口头报告履职情况。
履职报告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提交,书面形式交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处,电子版发至邮箱:hazxwygz@163.com。联系人:张剑、康明光,联系电话:83605734。
附件:《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履职报告制度》
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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